一厅,阳台上晾着一件没干的衬衫。陆峥敲门的时候只敲了两下,门就开了——陈默显然也没睡。他换了一身便装,深灰色的夹克,黑色长裤,桌上的烟灰缸里插满了烟蒂,整个屋子笼罩着一层蓝灰色的烟雾。他手里还握着那张被折成两半又用胶带小心粘好的工作证。
“我爹的照片,”陈默把工作证放在桌上,用手指点了点照片上陈远山的脸,声音沙哑,但每一个字都像是淬过火的铁钉,“我小时候,他每天早上去上班之前,都会在门口站一下,摸一下口袋,确认工作证带了。他说,丢了什么都不能丢这个,这是命根子。”
他抬起头,眼眶微红,但目光是硬的。
“现在他的命根子在我手里。所以我不会让程维远活着出江城。”
陆峥靠在门框上,没有进来,也没有安慰他。安慰是给那些还需要被安慰的人的。陈默不需要。一个在三小时前才得知自己三十多年全活在一个谎言里的男人,此刻需要的不是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一个对手的信任。
“你的六个兵,”陆峥说,“天亮之前,我要他们在三号仓库集合。”
陈默的瞳孔微微收缩。“你查过我的人?”
“我查过所有人。”陆峥的声音很平,“你带到刑侦支队的那六个警员都是你自己挑的,档案上没有污点,家庭背景清晰,个人账户没有异常流水。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你带出来的。在江城,如果说还有谁能在这种局面下信得过,那就是你的人。”
陈默沉默了几秒。然后他拿起桌上的座机,拨了一个内线号码。“小周,把二中队一组的六个人叫起来。不要用对讲机,不要声张。对,穿便装。三十分钟后,刑侦支队后门集合。”
他挂掉电话,从衣架上扯下一件外套,走到门口的时候和陆峥肩并肩站了一下。两个人没有说话,也没有对视,但那个短暂的并肩里,包含了所有需要被传达的信息。十年前警校宿舍里铺天盖地的呼噜声,十年前靶场上此起彼伏的枪声,十年前毕业典礼上两个人并排站着敬礼时阳光照在肩章上的温度——全在那半秒的并肩里。然后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门,消失在黎明前最深的夜色里。
刑警队的六个人比预计时间早了五分钟到达。六辆没有标志的黑色轿车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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