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
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簇拥着一个五十多岁、头发梳得油光锃亮、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闯了进来。
为首的金丝眼镜,一脸的傲慢与不屑。
他扫了一眼病房,目光落在李青云身上时,闪过一丝轻蔑。
最后,他的视线定格在病床上那个血肉模糊的人影上。
“孙先生。”
金丝眼镜走上前,声音里带着一种职业性的关切。
“我是赵氏集团的首席法律顾问,金振邦。我代表集团,代表赵立董事长,来探望您。”
他的身后,一个年轻律师立刻递上一份文件。
金振邦挥舞着那份文件,像挥舞着一道圣旨,对着李青云,声音冷硬。
“这位同志,根据医嘱和家属申请,我的当事人孙雷先生,现在需要立刻转院,接受更好的治疗。”
他将文件在李青云眼前晃了晃。
那上面,盖着京城另一家私立贵族医院的接收公章,和一份伪造的、签着孙雷妻子名字的转院申请。
“你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
金振邦的嘴角,勾起一抹胜券在握的冷笑。
“我劝你,立刻放人。”
“否则,我们法庭上见。”
走廊外,更多的黑衣保镖涌了过来,和工人们形成了对峙,气氛剑拔弩张。
病床上的孙雷,看到金振邦和他身后的那些人,瞳孔剧烈收缩。
转院。
他比谁都清楚,这所谓的转院,就是通往火葬场的单程票。
他想喊,想求救,喉咙却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掐住,只能发出嗬嗬的怪声,脸上写满了极致的恐惧。
李青云始终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他甚至没有抬头看金振邦一眼,只是慢条斯理地,将嘴里那根没点燃的烟,取了下来。
然后,他从怀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不是枪,不是刀。
是一本书。
一本很厚,很旧,红色封皮上印着烫金国徽的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砰。
一声闷响。
李青云将那本厚重的《刑法》,重重地拍在了孙雷的床头柜上。
力道之大,震得柜子上的水杯都跳了一下,桌面上的积灰,被震得扬起一片。
在惨白的灯光下,那些尘埃,像是无数迷茫的魂灵。
金振邦的眼皮,没来由地跳了一下。
他看着那本《刑法》,又看了看李青云那张年轻得过分的脸,心中升起一丝荒谬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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