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灵死心,霍东宸才会给他面子的。
他识趣,识做。
“老婆,我们走吧。”
霍东宸起身,等着沈灵从收银台出来。
“晴晴,傅学长,你们聊,我先走。”
沈灵笑着走出来,将手交到霍东宸的手里,他握住她的手,带着她出了服装店,那几名保镖立即跟随。
傅浩言和杜晓晴都目送着他们出去。
傅浩言坐在外面,他探一下头,就能看到霍东宸一行人上车。
等那几辆车开走了,傅浩言说道:“霍总变了很多。”
“变得,温柔了,初见他时,冷冰冰的,眼神利得像剃刀,被他盯着,全身发寒。”
杜晓晴笑笑:“百炼金刚绕指柔,霍总再冷遇到灵灵,也会温柔,他爱惨了灵灵。”
“我的眼神利得很,早就看出来霍总爱着灵灵,跟她说,她还不相信呢,瞧,现在小夫妻俩恩恩爱爱的,甜得让人羡慕嫉妒恨呀。”
好友绝对是东城最幸福的女人。
傅浩言看着她,“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还不是那样子,我写小说是兼职,是爱好,又不靠稿费吃饭。”
她单纯就是喜欢编织故事,只要有人看她的小说,她就写,没有人看,她也会写。
她自己能赚钱,家里条件又好,真不靠稿费吃饭。
“你下次开新文,男主角可以以霍总为原型。”
“这个不用你教我,我也会的,我要将霍总和灵灵的爱情故事写成一部小说,咱们以旁观者的身份在旁看着,再加点其他情节进去,就是一部书。”
傅浩言笑,“将我加进去当个配角呗。”
“让你当个炮灰男配怎么样?下场很惨的那种要不要?你想生想死,吱个声,我随时能满足你,想生,死了,我都能将写活过来。”
杜晓晴开玩笑。
她喜欢编故事,就是喜欢那种掌控文书人物命运的嚣张感觉,哈哈,想让角色活就万事顺利,遇到危险次次化险为夷,死了都还能写他重生。
黑的能洗成白,总之文中人物的命运被她掌控。
想将角色写死,有千百种死法,喝几口水呛死都可以。
“那当然是想生,不要让我当炮灰嘛,给我一个人生也很完满的角色,不要单身哦,要给我配个女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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