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独食”的执念。
况且野猪内脏不光腥,还可能含寄生虫,根本没法食用,拖回去纯属费力不讨好,不如留着力气,等会儿扛野猪的肉返程。
这头大泡卵子收拾干净后,净重不到三百斤,卖不了多少钱。
哥仨商量了一下,找了个显眼的雪堆,把猪肉埋进去,还特意在旁边做了个记号,计划回程的时候一并拉走。
同时,赵铭还特意把野猪肚单独收好,牢记着药匣子此前的叮嘱——野猪肚是难得的药材,留着能派上大用场。
刘啸化把玩着手里的豹子尾巴,眼珠子一转,凑到赵铭身边提议:“铭子,咱现在有三条好狗,三个人三条枪,要不咱试着找找那头花豹?”
唐高雄一听,眼睛瞬间亮了,立马附和:“对!让花妞闻闻这根尾巴,它肯定能顺着气味找到!那豹子皮要是能到手,少说也能卖好几千块,咱直接一步登天了!”
赵铭心里也有点心动,但他比两个发小冷静,清楚猎花豹的风险有多高。
花豹身手灵活,会爬树,隐藏能力更是一绝,此前差点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叼走大老黑。
在大兴安岭的山林里,豹子的危险程度能排进前五,绝对不是好惹的。
可他转念一想,又觉得:“咱既然吃了巡山打猎这碗饭,万万没有一点风险也不冒的道理。”
他咬了咬牙,一拍大腿:“整!”
刘啸化和唐高雄瞬间喜出望外,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他俩虽说打猎经验欠缺,但自幼在林边长大,也知道豹子有多难缠,要是赵铭拒绝,他俩顶多惋惜几句,绝不会再纠缠。
哥仨打起十二分精神,领着三条猎犬,循着花豹离开的方向,小心翼翼地缓慢搜寻。
雪地上偶尔滴落的几滴血迹,成了最好的追踪指示牌。
花妞走在最前面,鼻子不停翕动,显得格外兴奋,丝毫没有普通猎犬遭遇猛兽时的踟蹰和胆怯。
途中,他们还发现了傻狍子的脚印,换作平时,哥仨肯定得追上去碰碰运气,可这会儿满脑子都是花豹,谁也没分心。
又往前走了约莫半炷香的功夫,赵铭突然皱起眉头,猛地吹了声口哨,召回了前头的猎犬。
“不对劲,”他环顾四周,沉声说道,“这地方,咱是不是刚刚走过?”
唐高雄一脸茫然,他刚才光顾着盯着树梢防花豹偷袭,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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