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
尽管这个国家在全世界做过很多龌龊事,自身有些地方也乱的不行,但在保护公民财产方面,真就是世界第一。
当然了,陈澈在美国留过学,他自然知道美国方面的一些潜规则。
例如保护公民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其实也是有一定优先性的,首先他们会全力保护的是精英阶层。
如果再加一条。
那就是白人精英阶层。
什么黑人、亚裔,在美国其实都是个别人、个别组织拥有话语权,又因为所谓的人权,表面上大家吵的有鼻子有眼。
但真发生事,从根本上,这个国家还是白人至上的准者。
因为他们最重要的精英阶层很多都是白人,更何况是再往上的权贵。
龚耀武的前妻和儿女是亚裔,更准确的来说是华裔。
是可惜牺牲的种群。
然而刚才提到了精英阶层,以龚耀武前妻掌握的财富,就算是在美国也属于精英阶层,优先美国法律保护。
陈澈像在美国告赢美国精英阶层,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就算是华家也做不到。
就算可以告赢,那说句不好听的,美国也不会把这笔钱给陈澈。
就算告赢,美国最多判刑龚耀武前妻非法所得,然后把那些钱充进美国国库,远在大洋彼岸的华夏人想得到这笔钱,无疑是痴人说梦,小孩子臆想。
所以这第一条路几乎是行不通的,打官司只是花钱给美国贡献GDP。
这第二条路,其实也很简单,就是让龚耀武前妻主动归还这笔钱,华夏这边也可以适当给龚耀武减刑。
但换位思考一下,谁坐在龚耀武前妻这个位置上,都不可能主动归还,那不是370元也不是370万。
而是一辈子都花不完的370亿。
就算龚耀武前妻没有得到那么多,只有300亿人民币,那也够花一辈子了。
但如果对方真有这品质,当初就不会入美国籍,这想都不用想。
而除了主动归还外,其实还可以用威胁、胁迫什么的,但对方有这么多钱,请保镖、请雇佣兵保护也不难。
所以这条路也行不通。
至于暗杀…
杀了以后就真便宜美国了,信托基金没有受益人是什么情况了解一下。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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