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刀的指印。我第一次用那把骨刀的时候,手放上去,刚好嵌进那几道指印里。像是他在握着我的手。”
她把那本套着牛皮纸的《花间集》翻过来,开始折书脊的边角。
“他走的那天,我在修复一本明代的《楚辞》。书页被虫蛀得很厉害,密密麻麻的虫眼,像筛子一样。我修到一半,接到电话,说瞿先生走了。我放下电话,坐回工作台前,继续修那本《楚辞》。一针一针地补那些虫眼。补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书修好了。我翻开它,扉页上有一行字,是瞿先生早年修这本书的时候用铅笔写的——‘甲午年秋,为楚辞补虫眼三百六十有二。’”
她把书脊的边角折好,用骨刀压平。
“那行铅笔字,我留着了。没有擦。”
沈砚舟看着她。她的手指在牛皮纸上轻轻压过,动作很慢,像是在抚摸什么。台灯的光落在她的侧脸上,把她的睫毛照得根根分明。
“你修复每一本书,都留着前任修复师留下的痕迹?”
“留着。”她把包好书皮的《花间集》拿起来,对着光看了看书脊是否挺括,“每一道痕迹都是这本书经历过的时间。虫蛀的孔、水渍的边缘、前任修复师补上去的纸、他们在扉页上写的铅笔字。修书不是把书修成新的。是让它带着所有的痕迹,继续活下去。”
她把书递给他。
“包好了。你摸摸看。”
沈砚舟接过那本书。牛皮纸的触感温暖而踏实,书脊挺括,边角齐整,翻开的时候封面会自然地跟随书页的弧度微微弯曲,不会拉扯书脊的线。他的手指从封面上滑过,抚过那行被保留在牛皮纸下面的钢笔字——“给阿媛,一九六二年春。”字迹被新的封面保护起来了,看不见,但知道它在里面。
“看不见了。”
“不用看见。知道它在就够了。”
他把书合上,放在膝盖上。
“林微言。”
“嗯。”
“那本画着星星的《花间集》,扉页上的星星,你也留着了吗?”
林微言的手停在半空中。
“留着。”她说,“你的那本,扉页上我画的星星,你留着了吗?”
“留着。包书皮的时候,我特意裁了一块透明塑料片,贴在扉页外面。星星被保护在里面,翻开就能看见。”
“画得那么丑,留着干什么。”
“不丑。”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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