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即触发折扣递减(越囤越不值),防囤积。
3)**转让冷却期**:转让必须有冷却期,且同一张券转手次数上限明确,防高频炒作。
4)**弱者优先池**:为中小主体设置“保底券价”与“优先兑付池”。当券价暴涨,清算所释放一部分公共回补券到优先池,按规则分配给弱者,避免被挤出。
顾明解释:
“券不是货币,不该被当作货币。它是工具。工具可以流通,但不该囤积。”
周砚补一句:
“券若被囤积,它就变成权力。权力会让纪律挤兑重新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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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分摊利率:让“用钱买免回补资格”变得昂贵
仅仅去投机化还不够,因为大主体仍可能用资金优势买券,把自己应做的回补转移出去。
因此,清算所引入一个很硬的新参数:
**分摊利率(AllocationRate)。**
它不是回购利率,也不是共处利率,而是对“规避回补倾向”的定价。
触发条件:
*主体年度分摊票据显示其应回补能力较强,但其实际回补贡献不足;
*主体使用回补券抵扣比例过高(超过阈值);
*主体回补路径长期偏向“买券+延期”,而非“贡献公共能力”;
*主体在市场上被识别为囤券或推动券价波动。
触发后效果:
*其未来的回购利率附加项上调;
*其衍生敞口审计加密;
*其结构性折扣资格下降;
*其分摊票据的本金义务区间上移;
*严重时触发“券禁入”:一定周期内不得使用回补券抵扣。
简单说:
你可以用券缓冲,但不能用券逃避回补。
逃避回补的人,成本会更高。
这把“用钱买免回补资格”的套利逻辑反向定价,让它失去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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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摊断路器:当券价波动挤出弱者时自动制动
第六十年的夏末,券价再次出现波动。这一次,分摊清算台提前捕捉到风险:
分摊不平等指数抬头;
弱者优先池申请暴涨;
券转手次数接近上限;
部分机构出现囤券迹象;
“券价涨=稳定成本涨”的叙事开始扩散。
分摊断路器触发。
动作非常清晰:
1)临时下调持有上限;
2)提高囤券折扣递减速度;
3)释放弱者优先池储备券;
4)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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