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是偶然,而是设计。
但他依旧没有急着“定性”。他把纪要下载保存、生成哈希、归档,并在合规清单里新增一条“封存取证纪要(阶段性发现)”。随后写了一封极短的邮件给梁总,只有一句建议:
“建议将‘共享外设管理漏洞’与‘自动化触发登录’纳入项目事故风险评估,尽快形成阶段性处置结论,避免再出现触发式攻击影响交付。”
梁总回:“明白。”
12:26,午餐时间,周砚没去食堂。他打开项目数据日报,把到访确认的趋势、回访完成率、二次到访意向数,全部更新到D3闭环表,并在“异常波动说明”里新增一条:“内部追溯推进中,已启动封存取证,不影响交付节奏。任何对外口径不讨论内部调查,仅提供证据核验路径。”
他把“内部风暴”隔离在合规文件里,不允许它污染对外交付叙事。
13:40,办公室里突然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有人低声说:“王XX被叫去法务那边问话了。”另一个人接:“听说是U盘的事。”
消息像灰尘一样在空气里飘,没人敢大声。周砚没有去打听,他知道越是这种时候,越要保持“动作像流程,不像围观”。
14:15,法务专员发来一条IM:“周砚,关于302追溯,我们需要你提供一份‘与你账号密码管理相关的自证说明’,比如你是否共享密码、是否在公共设备登录、是否有二次验证设置情况。请今天下班前给。”
周砚盯着那句“自证说明”,明白他们仍然在预留一条回撤通道:即便证据链指向王XX,也要保留“账号持有人管理不当”的兜底定性。只要这条兜底存在,阿远就能继续用“风险员工”框他。
他没有拒绝,但也不会被迫写成自我认罪。他立刻新建文档《账号安全控制措施说明(事实版)》,只写四块:
1)密码管理:从未共享密码、未在IM/邮件传递密码;
2)登录行为:仅在本人工位设备与公司授权笔记本登录;不在公共会议室设备登录;
3)二次验证:已开启(启用时间、截图证据);
4)异常事件应对:每次触发保护模式后均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安全部并要求最小化限制、保留交付权限(附证据链索引)。
最后加一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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