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在乎,还是不觉得自己和他们是一路人,心里有很多说不出的郁闷,讨厌这个学校的氛围,我觉得本该和当初的同学们一起奔向远方,可现在只是默默地坐在这里对著窗外的黑暗,一窗之隔汉水东流,恨不能跳进去跟著逃到很远的地方去。
渐渐地心思也就不在学习上了,上什么课都在看那些故事,逃课撒谎翻墙去网吧我什么都干过,没人知道我怎么莫名其妙地就变化了,那个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
这种情况下自然是要被三方围剿的,我捂著耳朵逃避,在他们把我送回学校的当夜就翻墙出去,离家出走了半年。
最初的身上只有150块钱当周的生活费,那半年里我就在网吧和某位走读同学的家里来回奔走,只有依靠网络可以赚到一些钱,但白天实在太贵了,就只有晚上去包夜,白天同学离家我去她那里休息,晚上她回来我就奔赴自己的战场,有时候能搞到一点钱就还不错,没有的话就只有两天吃一顿饭这样子节省。
我不知道这样的时光还会有多久,一天天过得那么快,好像只是眼睛一闭一睁就翻过去了,可夜又是那么漫长,我刷完了副本还有好几个小时,对著窗外的黑暗发呆,滑滑滑鼠看看龙族贴吧里手打的连载,沉浸其中。也许正因为是在人生里最灰暗的时候遇上了路明非,我才会喜欢了这个故事那么久,在那些孤独寂寥看不见未来的日子里,觉得自己也算是东京爱情故事里的一分子,被老贼如刀的笔锋戳进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那个时候的我绝对不会想到,后来会靠著那么多辗转反侧的夜晚,走上写文的道路。
没有作家能写完天下的英雄,大家写来写去,无非写的还是自己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就像斗破苍穹的主角其实根本不是萧炎,是十九岁的天蚕土豆。
从我第一次写东西开始那些也不是别人,作为菲诺我就是执剑的勇者,作为菲露我就是笨笨的公主,古灵精怪的路明菲也从来不是另一个夏弥,是心里最完美的自己。
直到今天路明菲也还是我最好的成绩,在写文这方面四年多了我还是个小透明,我想那本书会被喜欢是因为觉得她很真,她的小心思她的纤细她的自卑,有那么多如潮水一样的情绪,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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