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华美投资公司总部审核通过的投资合作协议书很快传真到了龙海骏的办公室,因为何雨秋向他陈述过相关内容,他并不感觉到陌生:
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珍珠湾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华美投资亚太地区北部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交通便利,土地、港口、区位优势明显,投资环境优越。乙方具有资源、资金、管理、技术、市场的优势。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投资珍珠湾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区水产品深加工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投资规模
1.建设规模:建设25条水产品深加工生产线。
2.总投资额:1.5亿美元
3.建设工期:18个月
第二条项目选址:珍珠湾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区
第三条项目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1.公司名称:华美投资亚太地区北部湾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公司设立后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逐步增资)
第四条建设用地和投资方式
1.甲方积极支持乙方在珍珠湾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区中建设25条水产品深加工生产线,无偿提供乙方项目所需用地2000亩,具体位置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为准(含合理预留发展用地)。
2.水产品深加工生产线用地所需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办理过户到乙方的名下,办证超出北部湾市职权范围的需要上缴给省和中央的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全免。
3.该项目由乙方独资投入,自我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进度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
(1)珍珠湾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区的规划图及说明。
(2)本项目选址位置图。
(3)北部湾市和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地理位置、气象气温、降水量、风向、水文、潮汐、水位、波浪、潮流等)。
2.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经确认无误后,争取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工作并提供项目建议书,由甲方协助乙方共同上报项目,并争取尽快审批立项。
3.乙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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