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膝盖上,嘴角那丝笑意又浮了上来,比刚才更深,更浓,像一杯泡了太久的茶,苦得发黑。
“金永盛要活着见你,还是要死的?”张国庆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没有回头,声音从门口传过来,有些闷。
昌哥没有马上回答。他看着茶几上那杯已经喝空了的茶杯,杯底残留着一层薄薄的茶渍,在灯光下泛着暗红色的光,像干涸的血迹。他伸出手,用食指的指腹在杯底上抹了一下,茶渍沾在他的指尖上,黏黏的,涩涩的。
“都行。”他说。
包间的门关上了。张国庆的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皮鞋踩在木地板上发出的声响越来越轻,最后消失在一楼大堂的嘈杂里。昌哥一个人坐在包间里,面前是一壶已经凉透了的茶,两只用过的茶杯,一只空了的烟灰缸,和一张被叠成方块的、打印着几行字的纸。
他伸手从口袋里掏出那串佛珠的母珠。那是他刚才在地上捡起来的,没有放进瓷罐里,而是装进了自己的口袋。母珠上刻的那尊佛像在灯光下显得模模糊糊,线条已经有些磨损了,但佛像的笑容依然清晰,依然是那种看透了一切、原谅了一切、又蔑视了一切的微笑。昌哥把母珠攥在掌心里,母珠硌着他的掌心,那个熟悉的、坚硬的触感让他的心跳渐渐平稳了下来。
金永盛会死。也许死在枪口下,也许死在看守所里,也许死在押解的途中,也许死在某个没有人知道的角落里。以什么方式死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必须死。
他活着,那本笔记本就活着。笔记本活着,昌哥的秘密就活着。秘密活着,昌哥就活不踏实。
昌哥把母珠重新装进口袋,站起身,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的一角。窗外的金柳市还在沉睡,远处的街灯在夜雾中亮着一圈一圈的橘黄色光晕,像无数只昏昏欲睡的眼睛。他看着那些眼睛,嘴角的笑意慢慢地、慢慢地凝固了,变成了一个坚硬的东西,比石头硬,比铁硬,比金窟山上的花岗岩还要硬。
他是金柳市最大的毒瘤,但金柳市需要他这颗毒瘤。没有他,这座城市的地下世界会陷入混乱,所有的势力会重新洗牌,所有的规矩会被打破,所有的人都会抢地盘、抢生意、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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