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什么案底就不好了。
这是一支非常轻盈的步枪,拥有漂亮的胡桃木和极致的瞄具,大约有一百二十厘米多长,枪身的胡桃木被打磨得十分光滑,拿在手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是什么?”李恒问道,“美帝的猎枪?”
根据李恒有限的认识里,现在还存留猎枪的可能就只有美帝了。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狩猎在欧洲、非洲以及世界其他地区在慢慢的消失,唯独美国的狩猎项目日夜骤增,尤其是一些大型的狩猎活动,在北美的郊区分布非常广泛。
对于美国农村里的猎人来说,猎枪不仅仅是一种用来自保的武器,更是他们用来采购肉类的工具。而他们认为最好的猎枪必须具备:威力大、易携带、可负担性强,可以快速打出第二枪甚至第三枪的主要特点。
因为狩猎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麻烦,比如野猪之类的,当它受到威胁时,有很大的可能性会攻击猎人的。
“对,温彻斯特M70。”柳爷说道,“在这边也只能弄出来这些。考虑到你没接触过这些,我就弄了最轻的一个。”
“柳爷,我们用这个干什么啊?”李恒看到那边的柳惊涛又是拿枪又是拿刀的,仿佛一个百宝袋一样,顿时有些懵了:“咱们就只是去修补瓷器,用不着这样,跟打仗似的,也太夸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