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盘、大师山水画、名砚美玉)展现其精心构建的“雅士”形象和“雅贿”实质。
他故作镇定的言语与细微的肢体颤抖形成鲜明对比,深刻揭示其内心的恐惧。袁泽的威名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其精心构筑的“雅贿”殿堂之上,营造出山雨欲来的紧张氛围。
时间:又一周后。
地点:汉东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
庄严肃穆的法庭内,国徽高悬。旁听席座无虚席,各路媒体长枪短炮严阵以待。今天审理的正是“山水集团诉昌明建筑公司工程款纠纷案”。
此案由周秉义担任审判长时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昌明公司支付山水集团巨额“违约金”及“损失”,直接导致这家曾经颇有实力的建筑公司破产清算,数百名工人失业。
昌明公司负责人李昌明多次申诉,指控周秉义枉法裁判,但均被驳回。
此刻,坐在被告(申诉人)席上的李昌明,头发花白,面容憔悴,眼中布满了血丝和绝望后的最后一丝希冀。
而坐在旁听席前排的周秉义(已被停职接受调查,但此案再审与其个人问题调查同步进行),则努力维持着镇定,穿着笔挺的西装,面无表情,但紧握的拳头暴露了他内心的波澜。
庭审焦点在于对一份关键证据——《工程补充协议》——真实性的认定。山水集团(现已被清算接管)坚持认为该协议真实有效,是昌明公司违约的依据。
而李昌明则坚称该协议是山水集团伪造,上面的签名和公章均系假冒。此前的鉴定(由山水集团指定的机构)结论是“无法确定是否同一人所签”。
再审法庭决定当庭重新进行笔迹鉴定。由法院随机抽取的权威鉴定机构专家正在准备设备。法庭气氛紧张凝重。
就在这时,坐在旁听席后排阴影里的袁泽,对身边的安欣低声说了一句。安欣立刻起身,走到审判席前,低声与审判长交流了几句,并出示了一份文件。
审判长脸上露出惊讶之色,随即点了点头,敲响法槌:“肃静!鉴于本案证据认定对案件定性具有决定性影响,且案情重大复杂,经合议庭批准,现特别邀请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袁泽同志,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当庭对《工程补充协议》的签名及部分争议条款进行辅助说明。”
此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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