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嗝……”
“我是说,他这又是留眼镜,又是规定鞋子衣服的,生怕咱们找不到共同点。”
“这不整个一开卷考试吗?”
“简直就是在脸上写着‘快来抓我’四个大字,赤裸裸的挑衅啊!”
孙福抹了把嘴上的油。
江菲菲吸溜着可乐,有气无力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确实,感觉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
“他好像笃定,就算把线索都摆在我们面前,我们也抓不到他。”
陈连一开始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啃着汉堡。
孙福和江菲菲的看法,也是他最开始的想法。
凶手极度自负,甚至享受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故意留下标记,就是为了向警方炫耀自己的高明。
这是一种精神上的挑衅。
可是……
陈连的脑海里,又一次浮现出十年前郑欢那个案子的卷宗细节。
一个被很多人忽略的细节。
郑欢。
那个深夜独自前往纺织厂的年轻女孩。
根据当时唯一的目击者的口供。
郑欢在纺织厂西门附近,曾被溅了一身的泥水。
当时刚下过雨,路边有不少积水。
陈连的眉头,不自觉地拧了起来。
他放下了手里的汉堡。
不对。
很不对劲。
“如果说,凶手给每个被害人都设定了剧本,让他们扮演一个特定的角色。”
陈连看着桌面,眼神有些发直。
“那郑欢被车溅了一身水,这个情节,是剧本里的一部分吗?”
孙福愣了一下,嘴里的咀嚼都停了。
“啊?连哥,这有啥问题?不就是倒霉被溅了下水吗?”
“问题大了去了!”
陈连猛地抬起头,目光灼灼。
“一个追求完美的导演,会允许自己的主角在开拍前,戏服被弄脏吗?”
“一个控制欲爆棚的变态,会允许这种不可控的意外,打乱他精心策划的‘演出’吗?”
他拿起桌上的一根薯条,蘸了点番茄酱,在餐盘纸上画了一个小人,又在旁边画了一辆车和一滩水。
“你们想,郑欢当时是走在路上的,她有眼睛,能看见车,也能看见地上的积水。”
“正常人的反应是什么?是躲开!”
“就算躲不开,也会下意识地侧身或者抬手挡一下,对不对?”
“可根据那个描述,郑欢当时就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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