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店顶上的白云形状的灯饰,将乳白色的光晕如薄纱般,轻轻覆在了芙歆乌黑的发梢上。
她微微低垂着眼帘,谈论着仔仔设计稿上的元素隐喻,柔软的睫毛似蝴蝶一样轻盈,声音清灵而又动听,有一种说不出的洁净,说不出的美。
仔仔在芙歆面前,总是红着脸不敢看她,为了掩饰自己的害羞,他便习惯在她面前低着头。
可此刻,他的视线就像被无形的丝线牵引住了,无法从芙歆的身上挪移分毫。
不过正说着话的芙歆,并未察觉到仔仔的目光———泛起细碎光芒、怯生生的,小心翼翼的潜藏着倾慕,却控制不住自己本能的目光。
在做设计图的时候,仔仔其实很少会尝试如此大胆华丽的设计元素,他甚至连女装都很少做。他的家庭是由五个哥哥和一个父亲组成的全男家庭,这也导致了他做的衣服,缺乏女孩独有的柔软细腻。
这可以从他以往做的衣服看出,比如养父,他的衣服大多是马甲,暗蓝色的西装,搭配的就像个儒雅的大学教授,严谨低调务实;大哥熙旺,黑色系的皮夹克,牛仔衣,沉稳稳重;二哥熙蒙,常常是格子衫,文艺范十足,符合电脑程序员的随性气质;三哥胡枫,西装,蓝色衬衫,闷骚至极;四哥阿威,朴实无华,他对着装没有要求,能穿就行;五哥小辛性格张扬,喜欢的颜色却是黑色。再加上日常任务中,为了方便活动,他做的也全都是干练好打斗的简便服装。
可当仔仔看到芙歆的第一眼起,脑海中的灵感止不住的冒了出来——华丽的,唯美的、由薄纱,蕾丝、羽毛、琉璃、宝石点缀的极致绚丽。
其实从一开始在轻轨上吸引他的,就不是他做的那只玩偶小狗,而是在人群中,都显得那么柔美的色调,而是那连风经过她时,都蓦然变得温柔极了的动人美感。
他喜欢衣服的各种材质,喜欢蕴含着各种情感的色调。
每个设计师,都会在自己的人生中,遇到改变自己一生的灵感缪斯。
淡黄色的编织帽遮住了她的大半脸,蓝白色的衣裙温柔雅静,淡淡的色调,在人潮的洪流中,却是那么的鲜明。
看到她的那一瞬间,他想起了他人生中最美好的记忆———第一次收到新衣服的开心,为家里人做好衣服后的快乐与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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