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如果找不到人养他的魂,他连投胎的资格都没有。你如果真喜欢上了荆画,等她十八年。”
秦霄缓缓闭上双眸。
他以前不知心脉受损什么滋味。
现在知道了。
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他对荆画是否能投胎不感兴趣,对十八年后的荆画更不感兴趣。
他满脑子都是那个叫荆画的小道姑,是她活蹦乱跳搞笑的模样,她躺在床上只眼珠和头能动,其他部位一动不能动,是她苍白消瘦的脸,她泛红的眼珠,她的突然失踪……
他声音没什么起伏地说:“你把那个玉葫芦送过来,我在单位宿舍等你。”
“你现在这状态,养不好我四哥的,还会把我四哥养废。”
“我会尽量让自己好起来。”
“别硬撑。过些日子,我陪你去新加坡散散心,正好我和言妍要去布置一下她家老宅。”
“好。你还是把玉葫芦送过来,等你找到合适的人,再取走。”
秦珩思索许久,“也好。”
他小心翼翼地捧起玉葫芦,和言妍出门。
来到地下停车场,看到顾寒城正从另一辆车上走下来。
顾寒城扫一眼他手中的玉葫芦,道:“哥,我正要去找你,碰上了正好,你把玉葫芦给我吧。别听我师父嚷嚷,我带着玉葫芦离家一阵子,就说学校有个项目,需要我们住校。等我把骞王养强壮一些再说。”
秦珩望着顾寒城英毅的眉眼。
再想想秦霄。
生在顾家,最值得骄傲的,不是亿万家财,也不是尊贵的社会地位,而是这帮有情有义的兄弟们。
秦珩刚要婉拒。
忽听一道斯文清朗的男声,从远处传来。
是楚轩。
楚轩由远及近,道:“哥,我也刚回来,正要去找你。骞王舍身取义,替楚玥除去了巨大的麻烦,骞王的魂理应由我来养。”
走到秦珩面前,他朝他伸出双手,“把玉葫芦给我吧,我年轻力壮,正适合养。”
秦珩英挺双眉微不可察地紧了紧,道:“别闹,你又没有一点功夫。秦霄至少在军校历练过,寒城打小习武。你们仨,最不适合养魂的,就是你。”
话音刚落。
一道稚嫩的女声响起,“我来吧,我自幼精通养魂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