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和玻璃幕墙装饰,显得富丽堂皇,吃的喝的都有专人伺候,只需按按铃,就能很快送到房间里,让两人心无旁骛搞翻译。
陈东杰只觉得「这是千金买马骨」一般,要他鞠躬尽瘁的帮余先生做事情才行。
「我恨不得天天在这里给余老师翻译小说,永远的住在这里。这里是美国的美国,纽约的纽约。」陈东杰说。
金介甫暗道这人没什么见识,但他也被纽约的繁华所打动。大苹果城是加拿大那种苦寒之地所远远比不上的,房价当然也远远甚于。余先生就在这样的地方,有这些地方可以住,而他甚至都懒得来。
他比沈聪文的境遇实在是好太多了————八十年代,沈聪文连一套京城内的房子都买不起,还是内地领导看他可怜,特地找人分给他的。
两人住进来当晚,房间里面的电话铃就响了,响了很多次。接来是前台服务生的电话:「我们的老板想要见到您。」
不用说,房间里一片狼藉。金介甫和陈东杰快速收拾好后,开门却见到了一个明显盛装打扮过,身材高大,穿著风衣的金发男子,这人也很惊讶于他们的出现,当即脸色一变:「你们是什么人?我以为中国余在这里,你们这些该死的小偷?你们把中国余藏在了什么地方?」
陈东杰连忙解释,「我们是来给余先生翻译小说的。」
「——而且,是他文学事业上的————亲密战友!」金介甫加上一句。
「事业伙伴!」这人恍然大悟,挤出笑点头,但难免感到失望。他问两人,「余先生难道从来没有来过这里吗?他到底做什么去了?」
两人都不知道。金介甫推测道,「他要和弗里德曼对峙,但是找不到那个人。」
「弗里德曼?那个经济学家?」这个酒店老板露出鄙夷的神情,「那人确实是一个失败者,恐怕被吓得屁滚尿流了!」
这人说了一长串话,表达了对余教授的景仰之情。「我是他最大的美国书迷,非常早非常早,至少五六年前,我就在看他的小说,他狠狠地惩罚了日本人,羞辱了他们!美国人应该记住这一份功绩!」
「而且,他写出了维斯勒,那是多好的一个德国人!」
「...
」
两人逐渐听明白了。这个说话语气不容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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