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宗皇帝于洛阳立誓,载于《新汉律》总纲首条:‘律法之下,天子庶民一体’!”
云乾念到此处,周遭律法院诸生,无不挺直了腰杆。
这句条文是他们入学之初,便需铭记于心的信条。
文章笔锋,在此陡然一转,变得犀利如刀。
“然,今有诏令,绕开大理寺审驳,不经尚书台合议,以一人之意,凌驾国法之上,强夺藩属之权。”
“此举,非是巩固国本,乃是动摇国本!”
“此行,非君王之圣明,乃违约之无耻!违背了宪宗皇帝与天下所定之契!”
“试问,君可毁约,民为何不可?上可违法,则下为何不可?”
“若吴、蜀二王,因此而起兵戈,其过皆在陛下!皆在陛下那份‘违约之诏’!”
“二王若起兵戈,非是作乱,乃是拨乱反正!”
“是为护宪宗之法度,守我大汉之国本!”
“此,方为天下之大义!”
文章至此,戛然而止。
……
这篇文章通篇不谈忠奸,只论法理。
将那份违约诏书,批驳得体无完肤。
更是石破天惊地,将吴、蜀潜在的“反叛”,定义为了“拨乱反正”的“义举”。
广场上,先是死寂,随即,爆发出比前日更为剧烈的回响。
“好!说得好!”
一名律法院学子激动得满面通红,“此文,当传抄百遍,贴遍学宫!”
“‘君可毁约,民为何不可?’……振聋发聩!振聋发聩啊!”
一名商经院学子,竟掩面而泣,“我等行商,立身之本,便是一个‘信’字!”
“如今天子失信于天下,竟还有人为其摇旗呐喊……幸,幸还有人敢仗义执言!”
而那些玄服士子,则个个面色铁青。
“一派胡言!妖言惑众!”
“竟将反贼之行,说成义举?此人,其心可诛!”
“谯县学子……是何人?”
“能为此等文章者,必非无名之辈!”
人群中,猜测四起。
“大哥,”
张飞挠着头,脸上满是钦佩,“这‘谯县学子’,俺不知是谁,但俺觉得,他比那袁绍,强了万倍!”
关羽那双丹凤眼,则盯着报纸,许久,才缓缓说道四个字:
“以法为戈。”
刘备的目光,则凝固在那“谯县”二字上。
他的眼神,有钦佩,有震撼,也有一丝……极深的忌惮。
袁绍之论,极能煽动人心。
但此文,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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