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之中听到的话。
——“如果你认为这条法律本身就不公平,你完全可以去改变它。”
这句话,让他的脑海之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大汉朝堂之上的另一番景象。
他想起了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却永远只是一句空话的可笑现实;
他想起了那皇帝可以因为一己之好恶而随意更改法律、草菅人命的“口含天宪”的绝对权力。
在大汉,所谓的“法律”,从来都不是用来保护百姓的,而只是为了君王更好的治理百姓而已。
人在法之上!
而在这里,在这片遥远的西方的土地之上。
法律被公开地铭刻在铜表之上,公之于众,接受所有公民的监督。
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
一个最普通的公民,竟也拥有着去质疑,甚至改变法律的权利。
法在人之上!
他第一次,无比清晰地认识到,“人治”与“法治”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理念之间,那如同天堑一般的巨大鸿沟。
他拿出笔,在自己的莎草纸上用一种充满了思想锋芒的笔触写道:“罗马之治,其本在‘法’。其法铸于铜表,公之于众,上至贵族,下至走卒,皆可习之、论之。其法面前,无人情之说,无权贵之别,唯‘契约’与‘证据’而已。”
许慎在纸的最后写道:“我汉家之治,其本在‘人’,其法,随人主之好恶而变。人有七情六欲,有远近亲疏,有喜怒哀乐。故人治之世,其法必因人而异、因时而变。故我大汉,其兴,在于一人之圣明;其亡,也在于一人之昏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