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衣,手搏猛兽,语为犬嚎,其妻为人,能汉语,生男为狗,女为人,自相婚嫁,穴居食生,而妻女人食”。
这段记载带有传说色彩,描述了该地居民奇特的风俗与外貌,常被后世用作考证“狗国”的素材之一。
当然,这种“生男为狗,生女为人”肯定是不存在的。
实际上元朝因在黑龙江下游地区使用狗拉雪橇而设“狗站”,该地区亦被称为狗国。
至明朝,明代文献描述其民“衣狗皮,食狗肉,坐狗车,养狗如中国人养羊。不种田,善捕鱼”,地理范围比元代更靠东北。
好吧,可以说,明朝的记录就比较准确了。
哪来的“狗人”,其实就是“衣狗皮,食狗肉,坐狗车”的种族,旧称“爱斯基摩人”,后来因为印第安语中好像有贬低之意,为了体现所谓高尚道德、平等,之后全部改称“因纽特人”。
不过在大明,当然不会需要表现自己的道德、种族平等去改变称呼。
实际上,就算是朝廷正式行文,也只会称其为“狗人”。
没有贬低之意,而是沿袭成规罢了。
至于辽东探索队发现的狗人,按照目前掌握的情况,他们是以一种非常分散的群居生活为主。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家族群体共同生活,类似一个大家族,有类似族长的角色。
或许,这个族长就是所谓狗国的国王。
而虽然是群居,但家族内部散居非常广,相距常常十数里。
或许在大明,十数里的距离,不过就是走上一个时辰的事儿。
可是在那个地方,可能需要大半天,甚至一天时间。
如果路上遭遇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甚至都有危险。
探索队找到一户,之后根据他的带路,又拜访了附近亲戚,算是基本确定有这种部族存在的消息。
而类似的家族部落,在那里据说还有多个,整个族群人数估计有数千人。
之所以确定这些“人”就是所谓的“狗人”,自然是因为符合文档中提到的衣狗皮,食狗肉,坐狗车。
他们确实大量养狗,不种田不打猎而是善捕鱼,这在大明接触到的土著中也是非常罕见的。
其实也不是说他们不打猎,只是他们生活的区域,没有什么猎物可打。
如果继续向北,应该能见到海豹、鲸鱼一类的大型动物,或许会联合族群的力量进行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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