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就是在之前有过一段疯狂时期。
为什么会说是疯狂时期呢?就是在那段时间里诉前和诉中的财产保全被各种滥用。
对于财产保全这方面的规定,是法院做形式审查,然后做出裁定。
这个就很可怕了。这意味着只要你这边提交的材料够,那法院就可以做出裁定,做出裁定了,就能利用查控系统开始扫荡。
这里要注意一件事,就是法院的查控系统,在一般情况下,没立案,法官是绝对不可能查对方的财产,就算立了案,也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法官才可以利用,查控系统进行调查。
查控系统一般是在执行中用的多。
但是如果诉前或者诉中做了财产保全,那么法院这边就可以直接利用查控系统进行网上调查、网上封控。
为什么说它可怕?因为很多人或者很多公司的现金流是有限的。诉前直接一个保全,就能让对方的所有账户全部冻结。
冻结之后,还有30天的起诉期,让你慢慢的磨对方。
这样的情况下,被冻结的一方就特别难受,这意味着在这30天里,你的现金流都是断裂的,别说30天了,一个星期都等不起。
所以就出现了一个叫“以封代审”的现象,就是说利用财产保全和对方谈判,然后让对方不得不调解。
这也就意味着,我这边只要花一点保全的相关费用,就能直接把对方玩死,你说这可不可怕。
这就是那段时期做的事,各种财产保全、各种滥用,以至于出了很多的后果,这方面的情况从事法律行业的同学应该都了解一点。
于是到了现在各地法院基本上把财产保全这个口子给收紧了,不单单要形式审查,同样也要实体审查,而且一般情况下都不愿意给你背这个锅。
大家现在都怕出事。
扯远了,吴永富坐在办公室内刚刚忙活了一会,吴永盛就走了进来。
“哥,王许军和那个殷方林一起来了。”
什么?吴永富眉头一皱:“他们一起来了?你确定吗?”
吴永盛很是无奈道:“就在咱们煤矿门口呢,而且还带着大概三四个人,看样子就是来和我们谈的。”
“哥,怎么办?怎样使他们逼着我们非得出钱?你说我们是出还是不出?”
“我们公司账上现在可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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