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的脸色不好看,周云的脸色同样不好看:“什么叫我故意找茬啊?这么多人呢,你让大家评评理。”
“我过来起诉了,然后递了材料,你们的工作人员就让我走。”
“这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很明确,我交了材料、交了诉状后,必须得给我书面凭证,要写日期的。”
“结果我和她要,她说没有,那你说我怎么办?”
“明确规定的东西你们都说没有,我说你们法院是法外之地,难道有错吗?”
“一天天的,还给人普法呢?我看你们才是最不遵守法律的那个。”
周某人说话可从来不会给面子,尤其是这样的情况下,围观的人越多,他越疯。
事实上这一刻,那帮看热闹的律师们都感觉特别痛快。
旁边已经有不少律师掏出手机在打电话了,不是说他们不想拍视频,而是法院这边根本就不让他们拍。
有律师在那里拨通了电话:“喂主任,我这边还没排上呢,哎呀,今天估计够呛了,有个律师不知道哪来的,和法院这边发生冲突了。”
“主任,我跟你说,这人是真的胆大,就直接当当着这边立案庭领导的面说,你们法院是法外之地。”
“对,他们没给回执,然后那律师就揪着这点不放。”
其实本地的律师基本上都知道这边的情况,给不给回执基本上就能说明你这个案子会不会拖。
有能耐的律师过来立了案,那自然就能拿到回执,你这个案子自然就会排队排得快,解决也解决得快。
没能耐的律师,那你就等着吧,可能等上几个月才有下一步的动作。
或者直接就用其他方法来卡你。
为什么要这么弄?最主要的问题还是案多人少,人手不够,所以干不过来。
但是法律一方面规定了立案登记制七个工作日要有回应,那怎么办?
只能是在收材料的时候什么都不给你,这样的话就不知道怎么开始算那七个工作日了。
同样的道理,审限方面也有规定,普通程序一般也就6个月,也就是说6个月你必须得把案子给判下来。
但是手头上可能一堆案子呢,怎么办,只能是看哪个案子审限快到了,就开始做哪个案子。
至于新收的那些案子至于新收的那些案子,也好办,就是先不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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