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终于弄清楚了一件事,貌似……这两家人真的是来要钱的啊。
只要不是说之前敲诈勒索的那个事就好,要钱那就好说了。
想到这里张连才一改刚刚的语气,脸上挤出了笑容道:“哎呀你看你们,原来是要那个钱啊,那没必要这样子。”
“你们的钱没人吞了,也没人敢吞,只是因为之前的事,人家拆迁的那边没有给打过来,所以这个事咱们可以谈的……”
拆迁的钱有没有给到村里,当然给了啊,人家甲方那边还不至于说因为这个事就不给钱了。
钱肯定是要给的,而且肯定是按照村里和人家谈好的标准,一分钱不少的给,否则村里肯定不会同意。
那至于说钱给到村里为什么没有转到两家人账户上,那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还是那句话,很多地方的村里领导那是真的胆子大,而且村委会不是政府机关,它是什么呢,是基层自治组织。
和村委会对应的是居委会。
那么问题来了,因为是基层自治组织,所以很多时候你不好给一些事下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