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那个强奸案要立案再审了?不是,怎么可能呢,那个案子怎么可能会再审呢?”
“而且高院那边立案再审,为什么没有和我们这边商量一下呢?”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一个刑事案件的再审,那影响的是一条线上的人,大家都在政法系统,所以平日里真的有什么都是互相照应的。
这句话并不是瞎说,很多年前就是这样,有位法官就说过,为什么他要把一个死立执判成无期,因为他知道里面有问题。
那为什么不能改判无罪,因为牵扯太大了,死立执判成无罪,那天知道有多少人要被受影响。
这和其他什么的没关系,司法系统其实是相对比较封闭的,今天他可能是下级法院的人,但明天保不准就到了你们中院这里当了领导,谁也说不准这些事。
更不用说现在的员额制下,高院的法官助理要想入额必须去下面的两级法院,同理,中院的法官助理也是这样,一般都得到基层法院去入额。
《法官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初任法官一般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所以其实一般情况下都得去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