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弄,很简单,直接说和指导案例不属于同类型案例就行了。
你和上级法院判的一样,上诉了也不会改判,至于对方真的有本事再审成功,那也是上级法院的问题。
而如果你判的不一样,上诉被改判,到时候是要扣你的分,你作为法官你怎么判,很容易作出选择。
所以,实务做的多的律师基本上都知道,直接上级法院以及本省高院的案例才真的具有“指导意义”。
因为一般的案件,再审立案多难基本上都知道,到最高法的更少。
当然,也不是说都是这样,个例,都是个例,大部分情况下还是会按照指导案例来判的,大家都明白。
周云这一番话,让直播间的网友们听的一个两个都很懵逼,或者说,很多不从事法律行业的人根本想不到这些方面的东西。
但其实仔细想想,人性都是共通的,各个行业都差不多,很容易就能想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