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于其中的一部分人,我还会进行刑事自诉,等赢了我会通知你们……到时候你们好好宣传一下,这叫什么,这叫联手打击网络暴力!”
“到时候我还可以报案,拉着公安机关和法院一起……”
王总监抬起了头,这确实是可以合作,打击网络水军,打击网络暴力,这对于平台来说可是好事!
而且,最关键的是,周云把所有的工作都做了,他们只需要出来配合封禁一下账号,就能直接拿到不少好处。
这种事那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周律师,我这边回去和领导汇报一下,基本上应该没问题。”
双方又聊了一会,随即王总监告辞离开。
只是走出法院后他感觉有点懵,诶不对啊,我今天过来是谈合作的吗?
好像还有个事来着……算了,应该不重要,还是合作更重要!
事实上,只要双方都同意,那法院就能省很多事,比如现在。
开庭走个过场就行,直接可以批量来开,批量下判决,而且判决书只需要写一份,剩下的把相关信息一改就能用,这真的可以说省太多事了。
这样一来速度就会特别快,法院这边其实巴不得这么做。
当然,这也是因为在之前整理立案的时候,法官们就已经专门对这些证据审查过了,不然也不可能这么快。
毕竟双方都同意的情况还有可能是虚假诉讼,不过以周云的情况来看也没必要搞虚假诉讼也就是了。
终于,在一个下了雪的日子,周云拿到了第一批的账号个人信息。
这些案子其实也是有轻重缓急的,其中有一部分是要走刑事自诉的!
关于互联网诽谤和侮辱,自诉标准很多人都知道,“两高”13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其中列了四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大家最熟悉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这毕竟是13年的规定了,以现在的标准其实很容易就能达成这个,转发次数五百次……现在稍微火热一点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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