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安排,那完了之后要是公司安排我去其他地方,我不去怎么办?”
周云闻言笑了笑道:“你这个问题我可以首先明确告诉你,用人单位为了用工方便在合同里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或者服从公司安排,这属于约定不明确。”
“具体你该怎么办,需要结合用工岗位和工作内容。”
“比如像是电气工程师这种,来之前就和你说了,需要到处出差,那自然是没问题的,你必须服从。”
“而同样如果你是高管性质的,负责的业务范围广,那这个也得服从。”
“但你要是普通职工,那肯定是要以本地为工作地的,如果公司要变更工作地点,那就算是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协商一致。”
这其实是现在劳动纠纷里面特别多的一种类型,就是想辞你,但是又不想给钱,就把你派到另一个地方工作。
你不去,那你就算旷工。
为了方便,提前就在劳动合同里约好了,工作地点为全国,或者工地地点后面直接写:服从公司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