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你凭什么要了解房子的修建情况啊。
逾期交房了你再去告不就行了。
听起来好像这种说法很有道理,但实则不然,购房合同里都会约定交房时间。
那如果业主举证可以证明当下的施工进度不足以如期交房,而且该项目已经是保交楼项目,资金明显不足以支持所有业主违约金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预期利益,业主有权对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进行评估。
合同预期利益,这是一个司法上争议也比较大的概念,一般都是用在合同违约后的赔偿计算。
就是说当事人起诉的时候会算一算,诶你看这个合同如果正常履行的话,我能获得多大的利益。
然后在违约金之外,当事人可以额外主张这部分预期利益,根据最高法的判例,一般在于基础建设、土地、采矿、海域使用权期限较长或酒店等商业领域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