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贾彬紧接着提出了他的顾虑,这也是他真实想法的表露:“不过呢,我觉得,这件事也应该设置一个期限,或者说一个考核目标。比如,以三年或者五年为一个周期,如果我们能把它搞上去,扭亏为盈,那自然是最好的结果,我们也算是完成了任务。但如果到时候,经过我们最大努力,确实因为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我们能力有限,水平一般,最终还是不能把这个棉纺厂救活的话……那么,是不是还可以有一个退出的机制?就是到时候这个厂怎么处理?是交回给市里,还是另有安排?更重要的是,到时候如果还是亏损,那么接管期间的这部分亏损,是由棉纺厂作为独立法人自行承担——当然它可能也承担不起——还是由我们集团来承担?这会直接影响到我们集团的整体利润报表和经营业绩。我觉得这一点,市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最好能形成个会议纪要或者文件依据。不然,责任边界不清,我们接了这个任务,心里也不踏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