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房子问题及筱婷归她抚养,日后,不需要庄超英的抚养费,当然,也不负责他的养老,并要求,庄家任何人不得打扰筱婷
可能是良心发现,最终,他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两人一同进了身后的民政局,这个时代,虽然离婚的不算多,但也不是没有。见两人态度坚决(主要是黄玲),加上房子、孩子等问题都已经解决好,便也没有再劝,干脆利落的帮着办好了手续
随后,黄玲履行诺言,跟着去了趟公安局,出了份谅解书
(此情节为虚构,事实上,庄赶美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