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有血迹。
“你们看,果然没错,死者喷出来的血就在右手的食指指尖这里。”
尾城那穗“你、你怎么会知道?”
“就是你让我们看跟男朋友合照的时候啊,因为从服装来看应该是今天拍的,可是手套颜色却不一样,一般人是很少会带着两副手套出门的,那张照片可以看出来你是用右手拿着手机拍的,还有你把手机交给警官的时候当时你也是用右手,所以很明显你是右撇子。”
“然而当时你脱掉手套用来操作手机的却是左手,如果从这些痕迹分析,而且再加上行凶的时候凶手所使用的那个便利店袋子的内侧有少量血液渗出来这一点来看的话,马上就让我找到了这个结果。”
目暮警官“马上请技术科鉴定血液。”
尾城那穗把手伸到目暮警官面前“如果要鉴定的话可以快一点吗?那种男人的血我快受不了了巴不得可以早点洗掉!!”
仁部浩大“这、这么说的话真的是你?”
“是啊,就是我,他因为分手恼羞成怒不断的在网络上散布我不能见人的照片。那个男人,他还说他发了好几张照片到你的手机里。”
“这么说那些低俗的简讯就是他?”
“没错,如果打开的话就会出现我见不得人的照片,幸好你没有打开而是直接删掉了。”
“可是他为什么会有我的电话号码?”
“在我们讨论分手的时候我去过他家一趟,那个男人他好像是趁我去上厕所的时候偷看了我手机里的所有联系人,还说如果不希望我把照片散布给你的家人、男朋友就拿钱出来,因为负债已经快要我喘不过气了。”
“就是这样我为了要以绝后患才会亲手要了那个男人的命。可是我失败了,如果我的手套上没有沾到血必须翻过来戴的话或许我就不会被拆穿了吧。”
工藤新一“不,就算没有翻过来戴也很明显了,因为仁部先生的录像里拍到的你是两只手都戴着手套的,因为用左手操作的时候要脱掉的,明显是一般的毛线手套。”
“一般来说必须脱下手套才有办法操控手机的,所以必须戴着手套才能掩饰这一点,也就是你动手杀人的明显证据了,这只是很简单的推理。”
案子结束后工藤新一和毛利兰走在回去的路上“我劝你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