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郭桓案”尤为著名。
户部侍郎郭桓凭借职权,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彧等人合伙。
他们侵吞了太平府、镇江府等多地的赋税,包括大量的秋粮。特别是浙西的秋粮,本应收缴四百五十万石,而他们却私吞了其中的两百多万石,其贪婪程度令人震惊。
在征税过程中,他们巧立名目,如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充实自己腰包。
他们的行为不仅剥削百姓,还严重损害了朝廷的税收和粮食储备,简直是道德沦丧。
这群人总共侵吞了多达两千四百多万石的粮食,数量之大,骇人听闻。
此案波及范围极广,牵涉全国十二个布政司,刑部尚书王惠迪、工部侍郎麦至德、兵部侍郎王志等人均有涉案。
由于赃粮数额巨大,达到两千多万石,刑法志中仅简略记载为七百万,以免引发民众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