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案件呢?
部办说是接到了下面的举报,认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经请示孟部长后,列入了调查对象。
调查组就把举报材料要了过去,又把收到举报的记录要了过去。
只看了半天,就要求跟部里沟通交换意见。
说是沟通,其实就是通报,说明他们有所发现。
然后人家拿着举报材料和记录一项一项给他们展示:“首先,你们看这个日期,落款是五号,但是你们收到的日期是七号,正常情况下,两天时间,是不够一封信从昌州邮到京城的,至少要三天以上,这是第一点。”
“也有可能信是五号前寄的,只是他写日期的时候,故意往后推了两天。”部办主任解释道。
人家调查组这位副组长也不急,点了点头:“也不排除这个可能。”
他是从司法出来的,这种事见的多了。
然后接着说道:“咱们再说第二点,举报信的信封你们说随手丢掉了,只有举报信本身,但是根据我们去邮政调查结果以及投递员的回忆。
当天,你们部里共收到七封信,六封现在都已经找到了,差的这一封就是举报信对不对?”
部办主任点了点头,心里却已经打起了鼓,他以为部里这边不该有问题的,部务会通过的,有什么可调查的。
再说了,出事的是下面,是下面的人办事不力,他根本就没想到调查组会先来部里查。
这位副组长接着说道:“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少的这封信应该是从天南省寄出来的,并不是从昌州寄,而且据投递员回忆,寄的应该是一个刊物。”
部办主任偷偷看了孟部长一眼,见领导看都不看他,只好硬着头发说道:“可能是他记错了,也有可能是我们记录错了时间,但这封信应该是没问题的,我们办公室的三个人都可以做证。”
看来这位是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掉泪。
副组长挥了挥手中的举报信:“好,那咱们再来说第三点,邹主任,你确定这是原件,不是复印件什么?”
这个时候只能硬着头皮上了,部务主任点了点头:“确定是原件,仅此一份。”
对方脸上顿时布满了欢喜:“好,第三个疑问来了,你怎么解释,这封举报信上的字,通过高倍放大之后,跟你个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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