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木质纹路。
“哥,我想干补鞋匠。”他猛地抬头,檐角铁丝上晾晒的工装裤随风晃荡,投下一片斑驳光影。
任世和正给自行车胎打气,动作一顿,气筒活塞发出“噗嗤“的滞涩声。
他拧眉瞥向弟弟,烟灰在嘴角积成小山:“补鞋?这行当快被时代嚼碎了吐出来。你看街口新开的皮鞋店,进口机器一天钉的鞋掌比你抡三天锤子还多。“
任世平却执拗地抠着鞋箱边缘剥落的红漆,露出底下锈迹斑斑的铁皮。
他记得巷尾王瘸子的摊子总围满人——穿西装的男人捧着鳄鱼皮鞋,老太太捧着孙子的布鞋,鞋底裂口像干涸的河床。
“人总要穿鞋。再贵的皮鞋,后跟磨秃了也得找我这种老手。“他掏出随身笔记,纸上密密麻麻记着各类鞋胶的耐热温度,连胶水在不同湿度下的固化时间都标得清楚。
任世和嗤笑出声,烟头烫了指尖才慌忙甩灭。
他转身从茶缸里舀一勺凉茶泼在水泥地上,水渍蜿蜒钻进裂缝,像浇灭某种隐喻。
“你那本账,记得比会计还细。可补鞋匠的命,是拴在人家鞋带上的。”他指了指窗外,霓虹灯牌“新世纪鞋城”的广告正吞噬夕阳余晖,“瞧见没?那叫潮流。咱们的手艺,是退潮时露出来的礁石,早晚得干裂。”
任世平忽然抓起鞋箱里的锥子,在掌心刻下一道月牙痕。
血珠渗出的瞬间,他想起王瘸子说过的话:“补鞋人的血混进胶里,鞋才粘得牢。”
哥哥的叹息混着茶渣的苦涩漫上喉头,他却觉掌心那痕烫得像烙铁。“哥,礁石也能长出苔藓。”
他攥紧锥子,铁柄上的汗渍混着血迹,在暮色里凝成琥珀色的光。
任世和看着弟弟的模样,嘴角微微上扬,眼中满是了然。
他站起身,快步走向房间,不一会儿,推着一个崭新的补鞋机走了出来。
“早就知道你该来找我了,”任世和笑着说,脸上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瞧,我才给你买的,就盼着你能快点上手!”
任世平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他站起身,快步走到补鞋机前,小心翼翼地抚摸着机身,手指轻轻滑过那些精致的零件,眼中满是惊喜与感动。
“哥,太谢谢你了!”他的声音有些颤抖,眼眶也微微泛红。
“不用那么客气,我们都是兄弟。你别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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