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冷笑了一声。
“李主任,您这是偷换概念啊!”
“光看基础流程的话,董律师确实已经尽到了一名辩护律师的职责,可实际上呢?”
“法定辩护职责的核心判定标准是什么?”
“他有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开展过任何实质性的辩护工作吗?”
“相应的论点我不想再多说,您可以直接看那天的视频。”
“但凡其中有任何一点说的不对,我都愿意公开向董律师、向你们律所进行道歉。”
“可要是没有的话,李主任你怎么说?”
说到最后,金胜干脆连‘您’这种尊称都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