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不符合这一准则。”
话音落下后,不少人全都点头认同。
金胜默默用笔在把三个问题记录好,一言不发的看表演。
眼下还不到自己发挥的时候。
蒋承均这个副检察长,兼主持人接过话题道:“好,下面由区治安局刑侦大队,负责侦查本案的大队长唐启平,发表意见。”
听到点了自己名,唐启平坐直身体,拉过面前的话筒。
“我们刑侦在接到指挥中心通报后,第一时间便赶赴了案发现场。”
“嫌疑人邹某,当时除了身体受到伤害之外,精神方面也处于惊吓过度状态。”
“至于受害人冯某,经过法医检验,当场死亡。”
“正如刚才罗检察官所言,在之后的侦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邹某故意透露自身房间号码的问题。”
“经过对她本人的再次询问,她承认....确实抱有这种心思。”
“并解释道:由于冯某长期利用‘私密’视频,对其进行敲诈勒索。”
“因此她希望能借由这次机会,将冯某绳之以法。”
“基于这一点,我们治安方面认为,邹某的行为,从主观、客观、主体上来说,符合《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
“于是便向检察署报请‘逮捕’。”
唐启平说完之后,迅速瞟了一眼金胜这边。
经过治安、检察两方,抽丝剥茧般的案情说明。
正在观看直播的大部分‘吃瓜群众’,法律工作者,同样都是认同这个观点的。
这一点从打在公屏上的发言就能看到。
还有一些在网络上比较活跃的律师,则趁机开始发表个人看法,蹭一波流量。
“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你有什么意见需要发表吗?”
随着蒋承均的询问,现场目光,镜头......全都转移到了金胜这张‘帅脸’上。
不用多说,各大直播间内同样如此。
金胜嘴角微微上翘道:“有的.....”
“可能很多人不清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当案件处在治安侦查阶段的时候,我们律师是无法进行直接阅卷的。”
“也就是说,我跟大家一样,都是通过刚才的证据展示、案情说明,才了解到所有的情况。”
“针对罗晓晨检察官提出的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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