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律适用是否存在争议、博弈空间大小......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我在厂里偷了一些电缆,当天便拿去卖了1万多块钱,最后被蜀黍查到、抓走,说你偷窃了价值2万多的东西,要坐牢。
站在本身角度,自己做过,又被查到了,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那肯定得认啊!
心里想的....就是赔点钱,看看能不能寻求厂里谅解,希望能少判一点。
这个没毛病吧!
但对于专业律师来说.....你就算真的偷了东西,那也很有可能是无罪哦!
是不是很反常识、反认知。
不用奇怪,这里就涉及到了‘罪名’界定,以及法律适用是否恰当的知识。
要想明确犯了什么罪,得先搞清楚一点......
我到底是利用了工作上的,还是职务上的便利.....才把东西给拿到手的。
这里面可是很微妙的。
如果我是个仓库保管员,在职务上有这个权利,那么把东西拿回去,就涉及到了‘职务侵占’。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这个罪名最低金额是‘3万块’,那么不管我卖了1万多,还是电缆本身价值2万多,都不构成犯罪。
假如我只是个‘保安’,在巡查期间看到厂里摆放着电缆,然后贪心作祟,把这个东西偷偷拿走......
这时候,就可以定性为‘盗窃’。
公司一般有财产损失,首先都是以盗窃的名义来进行控告的。
因为立案标准更低。
这两个罪名在量刑上的差距同样很大。
盗窃罪,50万就得判处10年以上。
职务侵占,100万才3年起步。
而在有的时候,两者还有交叉。
老板既要我管这个,又要我管那个,那么到底是盗窃,还是职务侵占呢?
这里就有了辩论点和争议。
也就是所谓的‘辩护空间大小’。
罪名不同,律师打的方式、策略,当然也不一样。
确认职务侵占的情况下,打金额就是重点。
比方说.....公司的损失里包含了‘珠宝、玉石、古董、名表’之类的。
一碰到就是几百万、几千万。
但这种‘高价值、实体类’的东西,要想真正成为涉案金额,首先有个前提.....那就是要做‘真伪鉴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