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手机、踢人家车门...之类的。”
“另外,要是对方这么做的话,你们就静静站着,等蜀黍来了之后,刻意强调‘损失’这一点。”
“有人要想和稀泥,那就看你们自己怎么选了.....”
“别听什么不和解、就不赔钱之类的瞎忽悠。”
“小孩子都知道弄坏了东西要道歉、要赔偿。”
“刑事犯罪,不影响民事赔偿。”
“最后,蜀黍要是告诉你‘立不了案’,你不妨让他出一个‘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再拿着这份决定.....去检察署坐坐,或者找个专业的刑事律师聊聊天。”
“你们懂的.....”
金胜下巴一抬,做了个‘在心中’的表情。
随着这段话一出,公屏上也是一片的‘懂了、谢谢、满满都是干货....’之类的留言。
看着直播间的活跃度,以及6000多的观看人数,顾莎莎心里头那是说不出的满意。
搞好宣传、增加账号粉丝量、扩大律所知名度.....那可是她这个网络部主管的任务。
这次的策划算是做对了。
而更对的地方....就是这一期逮住了金胜来当‘突袭’嘉宾。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
金胜竖起两根手指。
“第二,侮辱罪、诽谤罪。”
“反派在??公开场合??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贬损女主的人格尊严,属于??公然侮辱他人??。”
“另外,其言论还涉及了‘出轨’、‘虚荣’等不实指控。”
“若且无证据支持,将构成??诽谤??。”
“根据《刑法》第246条之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吃瓜群众的附和,算是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加重了对女主名誉权的侵害,属于‘情节严重’的考量因素。”
金胜没有停顿,竖起第三根手指。
“第三,故意伤害罪??。”
“渣男当众扇女主耳光,已经实施了直接的身体暴力行为。”
“虽然一巴掌看似相对轻微,但若造成耳膜穿孔、面部软组织挫伤等伤害,经鉴定达??轻伤以上??,即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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