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您这个案子中,唐先生写下第二份遗嘱的时间....是2023年的12月11日。”
“当时,张秋月也在现场。”
“这一点,从对方提供的立遗嘱录音录像中能确认。”
“那就符合了一个法律规定。”
“如果受遗赠人在遗赠人生前,就已经知晓自己受遗赠的情况。”
“则法条中规定的六十日,应从遗赠人死亡时开始计算。”
“也就是从2024年的8月3号,唐先生病逝那天算起,直到10月3号为止。”
“另外,在这第二份遗嘱中,并没有指定遗产管理人和执行人。”
“准确来说......刘秋月要想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就只有跟你这个法定继承人说才行。”
“而在你们这2个月时间内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我只看到了‘不急、再说’....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
“所以,这第二份遗嘱,可以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