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了。”
“最开始同样是300万,并没有约定3分利息之类的,多的时候,我一个月能分到20来万。”
“说真的,这个钱.....让我赚的有些提心吊胆。”
“所以在22年11月那会儿算账,我就提了一嘴.....”
“毕竟我只出钱,并没有实际参与,干脆就约定一个上限,也就是3分利。”
“超过这个部分,我就不要了。”
“他能多分钱,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了。”
“就是最近吧!我看了很多普法的短视频,总觉得他这个生意,很可能会触犯到什么东西。”
“想着万一他要是真出点什么事的话,我这个钱该怎么要回来,还能不能要回来?”
金胜眉头一挑,心里暗暗吐槽了一下。
明明本金都拿回来了,自己又意识到了问题。
那眼下最紧要的事情,不应该是去劝说对方停止继续干这个吗?
结果他关心的问题.....竟然是追回款项。
我滴老天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