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解除而丧失。”
“支付抚养费这一点,它是一项独立的法定义务,旨在满足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这两项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哪怕对方未支付抚养费,也不能作为拒绝他来探望的合法理由。”
“要是你这边设置障碍,进行阻拦的话,很有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
“这在《民法典》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通俗点来说.....两者不搭噶!”
“李伟达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在法律上就享有探视权,任何人都不能无端阻止他们见面。”
“否则就违法了。”
“他完全可以告你的。”
牛淑芬有些疑惑的反驳道:“金律师,这不对吧!”
“我看好多短剧上,不是有那个什么‘断亲书’吗?”
“还是律师出具的,有法律效力。”
金胜听的嘴角直抽抽。
我丢雷老......
重生后断亲,家人都后悔了!!
这股风已经吹到现实了吗?
站在旁边一直听着的蒋梦瑶,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差点没笑出声。
“牛女士,这种短剧.....您看个乐呵就得了,里面大部分都是胡扯的。”
“甚至毫无逻辑、常识可言。”
“哪怕只上过高中,或者写剧本的时候上网查一下资料,也绝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父母跟子女之间的血缘、血亲关系,是无法通过协议、声明或司法程序,人为进行解除的。”
“同时,法律规定上的抚养、探视、赡养....等义务具有强制性,也不能通过此类文书免除。??”
“除非....当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第3款之规定,具体情形包括....”
“探视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存在??暴力倾向、吸D、赌博等恶习??,或在探视中实施??打骂、虐待等侵权行为??。”
“教唆、胁迫或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
“或者双方感情严重恶化,且子女坚定拒绝对方探望。”
“用白话来说.....除非李伟达有对孩子不利的行为、教导、意图,或者孩子自己说不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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