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三条。”
“其它聊天记录若干,均可以用以辅证两人的犯罪事实。”
“第二项为证人证言、视频监控、医院病例。”
金胜都还没宣读诉讼请求,就被法官给喊停了。
“这位律师,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是不能反诉对方刑事责任的,你难道不懂吗?”
金胜怎么可能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随即开口道:“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
“应当暂时中止民事诉讼,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
“而本次的庭审记录,刚好能用以佐证对方的犯罪事实。”
“故此,我方才会直接提出反诉。”
金胜从接到传票的那一刻,就想好了怎么应对。
这个法律空子不钻,更待何时。
甚至连反诉的罪名,还是金胜特意挑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