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面无表情,从怀中摸出一枚黑乎乎的丹药,塞进顿珠嘴里。
丹药入口即化,一股清凉顺着喉咙流下,那种钻心的痒和痛瞬间消退了大半。
顿珠瘫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浑身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汗水和血水混在一起,狼狈至极。
西红柿蹲下身,冷冷地看着他:“听他的话,生。不听,生不如死。”
顿珠浑身一颤,抬起头看着这个小丫头,眼中满是恐惧。
他想说几句硬气话,可嘴唇哆嗦了半天,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刚才那种滋味实在是太恐怖了,他这辈子都不想再尝第二次。
“我……我投降……”顿珠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淌,“我投降……求求你别……别再折磨我了……”
“别耍花样。”西红柿拍拍手站起身来,冷冷道,“你中了我的绝脉令,三个时辰就要服药一次,没有我的药,你就会发作。到时候比刚才还要痛十倍,痒百倍。”
顿珠一愣,随即“砰砰砰”地磕起头来,额头撞在沙砾上,磕得鲜血直流:“姑奶奶!我一定听话!一定听话!您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求求您别再折磨我了!”
西红柿转身走向杨炯,淡淡道:“好了,你来处置吧。”
杨炯看着她,心中感慨万千:这丫头,还真是个宝贝。
他笑着点了点头,随即神色一肃,朗声道:“毛罡听令!”
“末将在!”毛罡应声上前。
“立刻带着兄弟们换上他们的服装,咱们给他们来个偷天换日!”
“是!”毛罡大吼一声,转身传令,“快!按计划,换衣服,入茫崖!”
一千精锐立刻行动起来,不过片刻工夫,便各自找到了与自己身材相仿的尕斯骑兵,扒下他们的衣甲换上。
杨炯则从怀中取出一张人皮面具,对着火光细细端详了一番。
这张面具是他事先准备好的,做的是个普通吐蕃武士的模样,五官粗犷,皮肤黝黑,脸上还有一道刀疤。
他将面具贴在脸上,用手指细细按压,将边缘处与自己的皮肤贴合得天衣无缝。
又取出一盒油彩,在露出的脖颈和手背上涂抹了一番,将那白皙的肤色掩去,换上高原人特有的黝黑。
最后,杨炯换上一身吐蕃骑兵的皮甲,腰间挎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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